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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成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28 點擊量:
成都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成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府函〔2023〕34號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成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成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助力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建市〔2022〕1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建建發〔2021〕173號)以及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深化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大力發展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政府引導、市場主體,創新驅動、融合發展,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為原則,推動技術研發,培育產業發展,加大集成應用,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化管理體系,構建基于數據驅動的智能化建筑產業鏈閉環體系,逐步實現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
二、試點目標和實施計劃
建立與智能建造發展相適應的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加快推動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關鍵核心技術和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業,發展智能建造新產業,完善智能建造產業鏈,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
2023年,明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任務,啟動試點工作。完善智能建造產業和市場發展推進政策,完成成都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管理平臺基本功能建設,探索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相關能力的企業,啟動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項目建設,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形成良好開局。
2024年,進一步擴大智能建造試點范圍,初步構建智能建造產業鏈。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探索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施工等全流程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管理模式;智能建造骨干企業數量不斷增加,企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裝備和技術水平不斷提升,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初步顯現。
2025年,進一步推廣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構建智能建造技術標準、人才隊伍和產業體系。智能建造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智能建造人才隊伍建設機制相對完善,建筑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基于智能建造的工程管理機制和質量監管模式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案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任務圓滿完成。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推進完善政策體系建設
1.建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機制。明確部門分工,梳理行業、企業在推進智能建造過程中的主要作用和職責,細化智能建造試點目標任務、實施計劃、重點工作、督查考核及保障措施,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推進。(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制定促進智能建造發展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結合我市產業建圈強鏈、智能制造、數字經濟、智慧蓉城建設等相關工作,在土地、規劃、財政、科技等方面,逐步完善與智能建造相關的政策措施,或進一步加大現有政策對智能建造發展的支持力度。制定企業獎勵激勵和經濟優惠政策,吸引外地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的優勢企業落戶成都。鼓勵本地企業通過招引、研發、合作等措施提升自身智能化水平。將智能建造技術研發、成果應用等情況納入我市優質項目評價、企業評先和信用評價內容。(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加快技術標準體系建設
3.堅持標準先行。完善BIM應用技術標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在設計審查、施工驗收、運營維護等環節應用BIM的技術規定;圍繞設計、施工工藝、部品部件、監督管理4個標準化目標,建設標準化部品部件模型庫并逐步完善,提升裝配化、標準化水平;結合智能建造示范項目建設,制定數字化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相關應用和管理技術標準,探索基于智能建造技術應用的工程計價標準,逐步構建并完善我市智能建造技術標準體系。(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三)探索創新工程建設管理機制
4.構建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整合現有信息化系統資源,以工程項目為主線,通過數據共享互通,縱向加強項目儲備、項目開工準備、項目建設、項目運維管理、項目滅失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通過設定閾值,對項目實施監測預警,實時跟蹤掌握項目進度情況,及時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困難;橫向強化監管部門、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施工企業、監理企業五方責任主體履行職責,通過數據匯聚,形成可查詢可追溯的數據鏈,進一步督促五方責任主體履職盡責,確保項目質量、進度按計劃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網絡理政辦)
5.建立基于BIM技術應用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建設市級BIM技術應用管理平臺,探索基于BIM技術應用的施工圖審查、施工、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歸檔及運營維護管理模式。(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網絡理政辦)
6.建立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施工組織、施工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模式。進一步完善智慧工地平臺建設,搭建工程建設全過程、全參與方和全要素的信息管控系統,實現“人、機、料、法、環、品”六大要素間的互聯互通,推進施工信息模型、建造機器人、智能監測等智能建造技術應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四)強化智能建造技術研發與應用
7.加快推進智能建造技術研發。支持智能建造領域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圍繞智能建造開展技術創新研發。鼓勵企業集中攻關“卡脖子”痛點,自主研發智能建造相關軟件,開發打通設計與生產數字化信息交互的軟件,建立設計BIM模型與部品部件生產加工的數據通道;加快推進先進制造設備、建筑機器人等智能裝備及數字化施工工藝、施工管理、施工組織等應用軟件、控制系統的研發應用,提升施工過程的智能化水平;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支持企業積極開展適應智能建造發展的新型建材研發,加快推進高強度、高耐久、可循環、綠色環保等新材料研發應用,推動鋼材、玻璃、陶瓷等傳統建材升級換代,完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和標識評價體系。(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8.支持孵化載體賦能智能建造發展。推動孵化載體高質量發展,引導我市孵化載體面向智能建造領域整合升級、新建專業孵化器;鼓勵孵化載體借力鏈主企業,形成“大企業需求-精準匹配-協同發展”的產業聯動;加大金融產品對在孵智能建造企業的支持力度,探索“投資+孵化”模式。支持建設智能建造中試平臺,出臺支持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平臺建設的相關政策,支持在我市登記備案的中試平臺面向創新主體提供開放共享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金融監管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9.持續推進科研成果創新轉化。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建立技術類國有資產差別化管理制度,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鼓勵支持在蓉注冊科技企業在成果轉化中設置“同股不同權”的股權制度,健全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容錯糾錯免責機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強化技術交易服務,完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科技成果信息發布、價格發現、交易轉讓等功能建設,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應用;圍繞智能建造產業,組織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國資委、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五)培育智能建造相關產業
10.優化產業布局。堅持以產業建圈強鏈理念,推動智能建造產業高質量發展,依托現有新材料產業園,集聚建筑行業發展資源,將智能建造融入相關產業鏈發展,通過“延鏈、補鏈、強鏈”形式,延伸智能建造管理工作,齊抓共管,構建建筑產業生態圈,成為引領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著力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適時發布產業發展機會清單。在武侯區、龍泉驛區分別布局建筑服務業產業社區和建筑裝備生產產業社區,在金牛區布局建筑科技創新產業社區,在簡陽市、金堂縣、青白江區布局建筑制造業產業社區,引導智能建造裝備研發制造和應用,在新津區布局數字建造產業社區,引育數字基建、數字建造、智能網聯等細分產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投促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金牛區、武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金堂縣政府)
11.加快培育工程總承包企業。支持有條件的施工企業、設計企業申請工程總承包資質,鼓勵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方式整合優質資源,完善組織機構、專業設置和人員結構,開展智能建造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特級、一級工程總承包企業考核評估制度,引導建設單位和工程總承包單位以提升建筑最終產品和綜合效益為目標,推進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共享、系統集成和聯動發展。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配套管理制度,建立與工程總承包模式相適應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管理制度,推進工程總承包報價部分計算機輔助評標,切實維護好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市場環境。鼓勵政府投資項目、智能建造示范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有智能建造要求的,在招投標文件中予以明確。[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12.大力發展智能建造器械租賃市場。鼓勵相關企業大力引進、采購先進的建筑機器人、智能監測、智能移動終端等智能設備,提升建造設備智能化水平,發展租賃市場。鼓勵租賃企業數字化、信息化轉型升級,通過大數據、產業互聯網、物聯網和區塊鏈等信息化措施,發布智能設備的租賃信息和工程項目對智能設備的需求信息,搭建“企業+市場+現場”聯動新模式以解決行業的信息不對稱、資金結算難、合同信用缺失、人才培養跟不上、服務標準不完善等難題,規范引領租賃行業整體發展,推動智能設備在全市建筑工地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
13.推進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智能化發展。推動工程建設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引導在蓉裝配式部品部件和鋼結構構件生產企業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推進智能生產裝備升級、建設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試點應用自動化鋼筋制備、智能化模具作業、高精度混凝土布料等設備,推動自動化排產、標準化生產;建設鋼結構構件智能生產線,推進智能化裝備、智能機器人應用試點,實現各生產流程少人化、無人化。[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住建局、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六)開展智能建造項目示范
14.充分發揮政府引領示范作用,要求新建軌道交通項目、單體建筑面積大于3萬平方米(含)或計容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含)的大型房屋建筑項目、投資額大于5億元的重大市政項目應開展智能建造項目示范,在項目立項階段應考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相關要求。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優勢,鼓勵在蓉龍頭建筑業企業承擔的其他項目自主開展智能建造項目示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七)加強智能建造人才培育
15.鼓勵在蓉高校和職業(技工)院校調整學科(專業)設置,與在蓉規模以上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為成都智能建造相關產業發展培養人才。依托成都市繼續教育基地,編制智能建造相關教材,采用多媒體理論教育與計算機實際操作等多種教學模式,將智能建造相關專業課程融入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養和發展機制,研究適合智能建造發展的用工制度和企業智能建造人才儲備制度,開展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和建筑職業技能人才競賽,大力推動建筑工人職業化發展,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轉型。(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結合“新城建”試點,依托成都市城市體檢和新城建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市區聯動、部門協同的工作推進機制,會同發改、經信、科技、規劃和自然資源、人社、教育、財政等部門和相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協同推進,及時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加強財政保障力度
加大對智能建造試點工作支持力度,在市級現有產業、科技、建圈強鏈等支持政策中,對市級部門在開展技術論證和標準編制等方面予以支持,對符合要求的智能建造相關的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型材料等產業項目、智能建造類科研項目、產業類項目智能改造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
(三)強化目標考核
將智能建造有關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審批制度改革、智慧蓉城建設、產業建圈強鏈等重大工作任務,壓實主體任務和責任,建立健全督辦、巡查、跟蹤指導、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機制,加強對各區(市)縣執行政策、標準、目標的監督考核,嚴格按照建設計劃和時間節點對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四)加強宣傳推廣
各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通過電視、報紙、官網、自媒體等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試點工作,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建筑業企業和社會大眾對智能建造工作的認識和了解,營造發展氛圍。對試點中出現的先進經驗和經典案例,積極向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廳推薦,適時召開現場觀摩會,在全市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